生老病死是任何人不能抗拒的自然規(guī)律,在生要砌一棟好屋,吉祥的陽宅,一生和美幸福。死后要修一座好墳,吉祥的陰宅,企盼子孫好運發(fā)財。每個人的觀點,想法不一,吉穴到底在哪,只有自己認為好就是好。
從我祖宗插柴占地以來的幾百年,上自高喝谷下至竹沖碼頭嶺,有宗人故后,可葬其中任何山山嶺嶺,不管是私人山還是公家山。肥株沖的可葬在??诶?;大界長嶺的可葬在麗村水口山;麗村的可葬在方塘,荷塘、大界沖;船灣的也可歸葬屋場嶺或肥株沖,沒有任何人干涉刁難。這一不成文的俗規(guī)應該繼續(xù)沿襲下來。
然而現在有極個別宗人想破壞這個俗規(guī)。認為這個山這個嶺是分給他的,是他的私山,別人的墳不能立在他的土地上。他其實大錯了,現在的山嶺田土都屬國家所有。只有宅基地及旁的風景林屬私有。把山分給你,是讓你植樹綠化好這牛山嶺,樹是你的,土地是國家的。任何人挖穴立墳都是可以的。幾百年來是如此,現在如此,以后更是如此。
這次修譜開了幾次會,參會人是各支各房的代表。有人建議把這個俗規(guī)定下來,全會一致同意把它寫在譜上作為族規(guī)。在大麗村(包括肥株、麗村、方塘、大界一隅)的山嶺上,任何宗人故后都可以在其上開山筑墳埋骨(青苗樹木合理補償)讓亡者安息?;钪娜藨撟鹬仄溥x擇。公元二0一五年九月農歷已未年孟秋谷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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